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车管所 >> 车管所动态 >> 正文

关于西昌至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处理一起非法中介诈骗收取高额代办服务费情况的通报

2018/1/20 16:18:00      点击:
字号:T|T
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2016年10月14日,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检验监管中心接到川WEY***车主邓某某的投诉。投诉称其在西昌至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名中介以车辆动力不足,需要跟检测公司内部勾兑,收取其300元服务费。车主在检测办理完成后去4S店咨询后发现无此项说法,便向车管所检验监管中心投诉。车管所检验监管中心接到投诉后,约谈了西昌至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并要求西昌至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至诚检测公司通过认真调查核实,车主邓某某的投诉属实。随后,至诚检测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责成服务公司取消这名中介的代办资格;二是该中介违规收取代办服务费,处以3000元的罚款;三是根据检测站对社会各界的承诺,凡投诉举报服务公司代办人员不按规定收取代办服务费的,经查实,将返还车主所收金额的5倍作为奖励, 一次性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元。因此至诚公司给予车主邓某某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2016年10月19日,车管所领导召集车主邓某某及西昌至诚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业务负责人将此次投诉的调查情况及处理决定进行了宣布,并当场由检测站检测业务负责人将违规收取的服务费及举报奖金共2000元交到车主手中。
各安检机构接此通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借鉴,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进一步正规检测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建立健全中介管理奖惩制度和规定。二是要转变工作态度,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和中介服务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未佩戴工作牌的服务人员禁止办理车辆安检业务,营造以服务取胜的良性竞争氛围。三是要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相关标准,及时公布车辆的安检结果,检验人员必须积极为车主查询检验结果提供方便,不得推诿和拒绝。四是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要在醒目的位置和场所公布检测收费标准,严禁检测站工作人员和中介代办人员乱收费,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6年10月20日
 
 
抄送: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
[责任编辑:lsjj]
上一页 下一页 第1页(共1页)